揭秘:奇异的“野合”风俗
所谓“野合”,就是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女人,走出家室在野外交合。
野合者的身份复杂而有点乱,他(她)们有的是没有结婚的恋人、有的是已经结婚的夫妻、有的是瞒着配偶偷食的情人、也有的是靠买身为业的妓女和花钱找乐的嫖客。野合的场所也因人的喜好不同而各异,幽静的树林、昏暗的洞穴、深凹的壕沟、潮湿的桥孔、松软的沙滩、猎人的茅屋、金色的麦田、红色的高粮地......都会被不同境况的男女选择为野合的场所。人类的始祖伏羲和女娲就是在一个大葫芦里繁衍了人类。
据载,伏羲和女娲,为了躲过那场塌天陷地的劫难,两人钻进了一个大葫芦里,便完成了人类的第一次野合,事后,两人感觉非常的难为情,因为他们毕竟是兄妹,可是,事情已经发生,是继续还是了断,必须要做出选择,于是,兄妹两人站在高高的昆仑山上,望着天空中飘动的两朵白云,咒曰:“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,而烟悉合,若不,使烟散。”听了兄妹两的祈愿,善解人意的两朵白云竟奇迹般地合在了一起,从此,伏羲和女娲便心安理得地做起了夫妻,开始生儿育女,大自然的许多地方留下了他们交合的痕迹,难怪有人说,野合风俗是从远古的伏羲和女娲兄妹俩那里遗传下来的。

(伏羲女娲交尾图)
由于野合给人的感官带来的别样感受,此风曾经一度盛行,人们为了使此种风俗变的合理而利于实行,古代的人便将此种行为赋予了吉祥、美好,甚至是神圣的象征,并有意大力提倡,这一点,我们可以通过考古中发现的墓砖、绘画、雕刻中的“野合图”以及史书的记载加以断定。”。《史记探源》中写道:“纥与颜氏女祷于尼丘野合而生孔子,于尼丘扫地为祭天之坛而祷之,遂感而生孔子,故曰野合”。《后汉书.鲜卑传》载:“此春季大会,洗乐水上,饮宴毕,然后婚配(性交)”。
也许正是由于野合这种风俗所象征的意义吉祥而神圣,所以,流传的范围与地域十分广泛,不但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盛行,而且在一些国家被制定成了规章。
在我国的高山族有这样的情景:成双成对的男女,隐藏在山间数林,互相对歌,“意投则野合”。《苗疆闻见录》记载:“男女婚娶不须媒妁,女年及笄,行歌于野,遇有年幼男子,互相唱和,彼此心悦则先行野合”。瑶族也有此俗,路上有相遇的男女,便对歌求欢,两人都有意了,就找一僻静处野合,并在附近插一柳枝用于告示,其他的人看到了要马上回避。
一些国外的野合风俗也很特别,美拉尼西亚索罗门群岛就明确规定,年轻的土著男女不得在村中性交,想要缠绵必须到野外的林中进行。其它一些地区也有类似的规定,如斐济岛、新喀里多尼亚岛、新几内亚的某些部落,印度的风德人,要求夫妻到森林中交合。
据知情人介绍,在我国陕西省临潼骊山一带,至今仍保留着这一奇异的“野合”风俗。那里有一座供奉着女娲的人祖庙,每年的农历3月3日和农历6月15日,都要举行大型的祭祀活动,当地人把这样的庙会称为“单子会”。每当庙会之际,可以看到很多不育的妇女从四面八方赶来,她们腋下夹着床单,怀里抱着布娃娃,先到人祖庙里给女娲烧香叩头许愿,待到傍晚时便悄悄地走入附近的树林夜宿。邻村的青壮年男子们,在晚饭后就趁着夜色进入树林,与这些不育的妇女在树林里野合。第二天凌晨,男人们纷纷离去,妇女们怀着希望回到了自己的家里。